滁州市来安县贾龙民族村党支部书记张正杰、凤阳县武店健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时志军被命名为“滁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8-05-02   作者:滁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来源:滁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阅读: 次   字体:[] [] []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决定》(〔201827号)文件通知,我市来安县施官镇贾龙民族村党支部书记张正杰凤阳武店健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时志军滁州市命名为“滁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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